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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为14类人群建个人信用记录 只提供授权查询

来源:陕西文明网  时间:2017-04-10

  记者7日从陕西省信用办获悉,陕西省近年来根据信用体系建设推进的不同深化阶段,注重从看得见、摸得着、抓得住的关键环节着手做起,不断拓展、深化信用建设任务。

  推广使用个人信用报告

  最新印发的《陕西省“十三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中,个人信用信息引人注目。按照规定,将推广使用个人信用报告,依法依规及时提供个人公共信用信息授权查询服务,积极推进个人公共信用信息报告、人民银行征信报告、第三方征信报告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干部选拔任用、从业资格认定、技术职称评定、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审查以及社会就业、创业扶持、社会救助、消费信贷、公共服务、评先评优等领域的联合应用,不断增强公民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

  监管对象锁定14类职业

  最新设计路线图对重点人群信用监管进行了明确,以公务员、企业法定代表人及相关责任人、律师、教师、医师、执业药师、评估师、税务师、注册消防工程师、会计审计人员、认证人员、房地产中介从业人员、金融从业人员、导游等职业人群为主要对象,加快建立和完善个人信用记录,推行职业失信“黑名单”制度,完善和落实行业禁入制度,强化职业道德建设与行为规范。

  个人信用信息不公开

  按照《陕西省公共信用信息条例》规定,个人信用信息不予公开,只提供授权查询。

  我省将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保障信息安全的规章制度,加强个人隐私保护,加大对泄露、篡改、毁损、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等行为的查处力度。对金融机构、征信机构、互联网企业、大数据公司、移动应用程序开发企业实施重点监控,规范其个人信息采集、提供和使用行为。建立个人公共信用信息纠错、修复机制,畅通异议处理渠道,丰富信用修复方式。(三秦都市报记者 张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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