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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意见》出台 加强慈善超市规范化建设

来源:渭南文明网  时间:2018-01-17

  日前,省民政厅出台了《关于加强慈善超市规范化建设与管理的指导意见》,提出慈善超市要坚持公益属性、社会化方向和可持续发展的原则,把慈善超市建设成为困难群众提供帮助的基层公益慈善综合服务平台。

  慈善超市是以社会公众自愿无偿捐助为基础、借助超级市场管理和运营模式,为困难群众提供物质帮扶和志愿服务的社会服务机构。

  《指导意见》规定,要充分发挥市场和社会力量在慈善超市建设中的决定性作用,以体制机制创新为重点,以社会化运营为方向,以增强慈善超市自我发展能力和社会服务功能为目标,把慈善超市建设成着重为低保对象、特困供养对象、遭遇临时性困难的群体、支出型贫困群体、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生活困难的退役军人、烈军属、“两参”人员和因突发事件造成生活困难的居民等提供帮助,进行慈善宣传、志愿服务、推动经常性社会捐助。

  《指导意见》明确了慈善超市建设管理的原则:一是坚持公益属性,把服务和帮助困难群众作为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公益理念,发挥扶贫济困作用;二是坚持社会化方向,将民政部门已建的慈善超市交给社会组织、居民自治组织或市场主体去运营,引导社会力量通过独资、参股、租赁、并购、合建、连锁运营等方式进行慈善超市建设与运营管理;三是坚持可持续发展,着力提升慈善超市的自我发展能力,创新运营机制,强化政策支持,推动形成慈善超市自我驱动、可持续发展模式。

  《指导意见》要求,各地要积极研究支持慈善超市建设与发展的政策措施,通过委托、承包、采购等方式,支持社会力量建设和运营慈善超市、提供扶贫帮困和社会救助等服务,依法协调财税部门减免慈善超市有关税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单位、街道和社区为慈善超市提供场地支持和用水、用电等方面的优惠。(陕西日报 记者 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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