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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获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

来源:渭南文明网  时间:2021-11-30

  11月26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查批准了《渭南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是渭南市获得地方立法权以来通过的第七部实体性法规,也是渭南市今年通过的第二部法规。

  文明行为立法是推动我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法入规的生动实践,是促进社会进步、培育公民文明素养的应有之义。该《条例》是渭南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度的立法项目,也是渭南市今年民主法制重点改革任务,内容共59条,从文明行为规范、重点治理、促进与保障、法律责任等方面,对文明行为促进工作中不同主体的权利义务进行规范,重点突出对不文明行为的治理,明确在公共卫生、公共秩序、交通出行、社区和谐、乡村文明、文明旅游、医疗秩序等十三个领域的基本行为准则,进一步引导和规范公共文明行为,实现文明城市创建的常态化、规范化和法治化。

  据了解,该《条例》将于2022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条例》的实施必将有效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水平,为渭南市高质量发展提供文明规范的法治保障。(渭南日报 记者 姚二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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