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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建立虚假诉讼失信人名单制度

来源:渭南文明网  时间:2021-08-24
  8月18日上午,全市防范和惩治虚假诉讼、虚假证据工作推进会在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分管领导分别通报本单位有关防范和惩治虚假诉讼、虚假证据工作开展情况。

  会议指出,为进一步防范和惩治虚假诉讼、虚假证据行为,维护诉讼秩序,促进社会诚信,树立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四部门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防范和惩治虚假诉讼、虚假证据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按照“惩防结合、重在防范”和“职责分明、配合协作、共同惩处”的原则,密切配合,共同防范和惩处虚假诉讼、虚假证据,共同维护诉讼秩序和司法权威,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会议要求,市中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要建立健全虚假诉讼、虚假证据防范工作机制,通过组织业务培训、发布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等形式,不断增强工作人员及群众对虚假诉讼、虚假证据的防范意识,提高甄别能力,预防和遏制虛假诉讼、虚假证据违法行为。同时,还将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共同研究,加强预警和研判,完善防范对策;探索建立虚假诉讼失信人名单制度,将故意制造、参与虚假诉讼、提供虚假证据的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列入失信名单,与现有相关信息平台和社会信用体系接轨,加大对虚假诉讼行为人的联合惩戒力度。

  会议强调,该《意见》实现了市中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工作职能对防范和惩治虚假诉讼、虚假证据的全覆盖,《意见》对防范和惩治虚假诉讼、虚假证据的案件甄别、措施采取、线索移送、程序衔接、责任追究、人员惩戒、信息共享、联席会议等进行了明确,并从程序上对防范和惩防虚假诉讼、虚假证据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渭南日报 记者 任晓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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